| 安全卫生优质禽肉标准由二个子标准《安全卫生优质禽肉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安全卫生优质禽肉》组成,从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质量标准体系。本标准涵盖了禽肉生产过程中饲料、疫苗、药物等使用的生产操作技术规范,确定的禽肉安全卫生优质项目基本上包括了禽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并能在禽体内累积,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物质,本标准规定敌敌畏、盐酸克仑特罗、秋水仙碱和己烯雌酚等指标不得检出;规定在禽肉(鲜、冻)中不得检出致病菌、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新城疫病毒、鸭瘟病毒等物质。 本标准中各项禽肉安全卫生标准项目和标准值的确定是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作适当增加与提高,同时参考国内外相关的技术标准,能体现安全卫生优质的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