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达2004年度种子(苗)免税进口计划
上海市种子行业协会
2004年4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农业部2004年度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财关税(2004)18号]。从即日起,今年进口种子(苗)的单位可凭有关材料到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种子与植物检疫处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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